一晚N小姐約吃飯,她帶一位異性朋友先抵達餐廳,兩人於是先點菜用餐。我和另一位男性朋友因晚餐時間看場兩小時的電影,因此將近九點半才到。雖然同坐一桌,我們兩組人馬各自點菜,準備買單時,店家將我們的帳單分開來,「820」是我這桌的總額,我的男性朋友掏出台幣一千元給我,我再拿出20塊零錢一併給老闆找錢,我將兩百元交到男性朋友的手上。
老闆說:「1,320」
「兩個人吃這麼便宜!」N小姐的異性朋友發出讚歎的聲音,並當大家的面把帳單結清。
走出餐廳,N小姐搭這位異性朋友的便車回家,途中她還再次謝謝對方請她吃飯,並承諾下次改由她請客。
隔天,她覺得還是意猶未盡,寄了一封簡訊再次謝謝他。
他迅速回傳一封簡訊:「一人660元」
這個有意思,是要提醒N小姐下次回請時,至少招待同等價值的餐點,還是別有用意?
N小姐很幽默的回傳簡訊:「哈哈哈!」
對方並不覺得好笑,他又傳來簡訊:「妳沒有看妳的MSN訊息嗎?我有傳訊息給妳,昨天晚餐我們一人660元。」
這時N小姐有點不高興,既然要分擔帳單,在車上為什麼不說清楚?甚至更早之前,在餐廳結帳時就可以要求平分帳單,面子都做給你了才來要錢?!
他的理由是:「你那個有錢朋友也是和她的男性朋友go dutch啊!」
你這個豬頭,我只不過掏了二十塊出來,我的男性朋友才沒像你這麼不上道,連這種小錢也在斤斤計較,想必你為了這660元,應該一整晚都沒睡吧!
雖然你和N小姐認識這麼多年,我猜你們應該真的不是很熟;你這麼愛計較,實在不適合作我們的朋友,這段友誼也就此打住吧,請別再聯絡、謝謝。至於那660元,我們歡迎你親自來領,或是可以轉帳給你,不過要先扣掉17元手續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