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看電影而且容易觸「影」生情
我很愛看電影,而且我常常受到電影情節的影響,觸「影」生情,總是勾起一段忘記許久的某一個男人、某一段感情。
曾經在大陸得到百花影后,綽號奶茶的劉若英的最新作品「生日快樂」是根據她寫的故事延伸出來的電影。看完之後,我不禁好奇有多少的故事情節是來自奶茶的真實個人經驗!她和古天樂在電影裡是一對相愛的戀人,但是不知為什麼兩人就是進不了禮堂。如果兩個人如此的深愛對方,那麼不是應該有個圓滿的結局嗎?
我喜歡這部電影的原因,除了有個長得帥到無法用言語來形容的古天樂之外,就是它對於現代的愛情賦予最寫實的生命。Hollywood的愛情片希望你對愛情永遠充滿信心,所以常常安排個Happy Ending讓大家都開心。有多少愛情在來不及開花結果之前,就黯淡下來,不久之後就隨風而逝。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不管是發生在朋友身上或者自己經歷過,但是我們在生活中常常看到這樣的情形。這種無解又無奈的事久而久之就變的習以為常。
在我大學畢業之前,幾乎所有的朋友都認為我會毫不猶豫的嫁給當時已經交往兩三年的猶太裔男友。連我自己都覺得應該是他沒錯!我的生日是十一月一日,他是十一月二日,不過他早我十一年出生,然而年齡的差距也從來不是問題。我必須承認,我對於成熟穩重的男人有種莫名的好感,我不在乎他究竟是二十五歲還是四十五歲,年齡只是個數字,男人的心智成熟度和年齡是永遠不成正比的。
Do You Like Chinese Take-Out?Can I Take You Out?
我們在某一年的感恩節前夕認識的。那天晚上的舊金山好冷,我一個人躲在家裡,想要把學期報告寫完,我卻一點靈感都沒有。我便帶著筆記型電腦到住家附近一家我常去光顧的咖啡店,一進門發現今晚熱鬧極了,大家是來這裡取暖的嗎?一眼望去,幾乎所有的桌子都客滿,只剩下一個空無一人的大圓桌。
一個原本可以坐滿十個人的原木大桌只坐了我一個女學生,面對著眼前的螢幕,埋頭努力的寫報告,突然耳邊有個聲音出現:「Would you mind if we join you at this table?」
我一抬頭,一個掛著金絲邊眼鏡的高瘦男人正溫柔的看著我!頓時,我覺得被他的眼神電到了!
他一身西裝筆挺的打扮和他身邊的一群朋友相較之下顯得很突兀。因為他們個個是身穿運動服和慢跑球鞋,而且這群人汗流浹背,應該是剛運動完沒多久。這群運動健將還沒等我回覆就已經自動坐下來,混亂之中整個桌子都擠滿了人,而他也坐下,就在我的正前方。
我本來已經慢慢進入狀況,對於要寫的報告開始有些想法,沒料到會被這一群陌生人給打斷思緒。我看著他,臉上帶著一個非常含蓄的微笑。
「Can I buy you a drink?」他從桌子的另一方問我。
說完,他便站起來往我的方向移動,我還來不及起身,他的大手一伸,從筆記型電腦的鍵盤上牽起我的右手,帶著我往櫃台的方向移動。當下我的腦海裡,只有一個念頭:「這個男人的手好溫暖啊!」
我們站在排隊點餐的隊伍當中,他開始自我介紹。他在一家大型銀行的貸款部門擔任副總經理。他說這一群朋友是隸屬於某一個慢跑協會的,每個禮拜三晚上他們都相約一起路跑五公里。他今天太晚下班,來不及跟上路跑的隊伍,只趕上路跑之後的晚餐聚會。
「Do you like Chinese take-out?」他一副正經八百的樣子問我。
我的直接反應是:「Huh?Is that a trick question?」
他又接著問:「Can I take you out?」
我聽完忍不住哈哈大笑!這個銀行業的男人還挺有幽默感的嘛!「Sure. I would like that very much!」我毫不猶豫的答應他。
俗話說的好,打鐵要趁熱,感覺對了就要趁勝追擊!這個男人似乎還不錯,高高瘦瘦,文質彬彬,也夠大方體面。可能因為常常跑步運動,曬的一身健康的古銅色。再加上他在銀行業就任高職,第一印象真的不賴!
我怎麼突然覺得自己好像是在Gentleman’s Club,而不是在約會?!
我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是一家名為「Pasha」的中東餐廳,餐廳的室內裝潢像是一個超大的帳篷,所有的賓客都是席地而坐。用餐的過程當中,不斷有男男女女穿梭在餐桌之間表演,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肚皮舞女孃的表演。這家餐廳的食物一流,這裡的肚皮舞表演在舊金山當地也頗有名氣,整晚只見袒胸露背的舞者不停的在我身邊出現,豐滿的胸部、三層肉的腰部和渾圓的臀部不斷的在我面前晃來晃去。
其實我一點都不介意,只是覺得我們第一次約會就選在這麼熱鬧的餐廳實在是有點怪,我總以為第一次約會不是應該要浪漫一點嗎?我沒有料到自己會需要席地而坐,更沒想到會身陷在肚皮舞女孃之中,音樂再加上伴奏的手拿樂器和此起彼落隨著節奏的呼喊聲,我們不但要很用力,還必須以高出平常講話音量一倍以上的分貝數才能交談,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我們在舉行「shouting match」!
他似乎對於今晚的表演很感興趣,當肚皮舞孃跳到我們這一桌時,我覺得她擺明了要挑逗他。她隨著音樂抖動,用她那突出的上圍示意Mr. Banker要給她小費。他很開心的把兩張捲在一起的一塊錢美金紙鈔塞到那不停抖動的腰部。搞什麼啊,我怎麼突然覺得自己好像是在Gentleman’s Club,而不是在約會?!
我喜歡去餐廳吃飯,因為我最期待的就是甜點。沒想到他居然趁我去上洗手間的時候買單,也沒有問我想不想吃甜點,真是個不上道的傢伙。
也不過第一次約會就急於帶我到這種必須袒誠相見的地方?
晚餐之後,也不過十點多。他提議說:「I’ve been training for the marathon。Sitting in the sauna for a few hours will do my body good!」
什麼?他想要去三溫暖?這是一個很不尋常的主意!我一臉不解的說:「It’s 10 o’clock now。Where are we going to find a sauna this late? The gym is closed for the day。」
他胸有成竹的看著我:「No worry,baby girl!I know exactly where we can go!」
他牽著我的手走出餐廳,走到轉角處的紅綠燈時,他停下腳步,指著角落的招牌說:「Baby girl,that’s where we’re going!」
招牌上寫著:「The Hot Tub」。旁邊還有一行小字:「Mon-Thu 11:00am-12:00am, Fri-Sun 11:00am-12:30am」
啊,我懂了!好小子,這一切都是他事先計劃好的。他選這家餐廳的原因,純粹只是因為地點方便,位於他的終極目的地「the Hot Tub」的轉角處。他急於結帳買單,還不讓我吃甜點,就是為了趕在這家三溫暖打烊之前,進去泡個兩小時。
我抬頭看他,那一臉迫不及待的樣子,讓我心裡不禁質疑:「他到底在打什麼主意啊?也不過第一次約會就急於帶我到這種必須袒誠相見的地方?」
到底是to strip or not to strip?脫還是不脫?
我帶著疑惑的表情和他一起走進「the Hot Tub」,只見左右兩排有一個個獨立的房間,有男女、男男和女女從我身旁經過。在櫃台先繳費之後,我們被帶到在最後面的房間。
進去之後,發現裡面空間很大,足夠放一個蒸氣室、一個不斷冒出水泡還熱的冒煙的按摩浴缸,旁邊還有一個冷水池和一個沖澡的設施。就在我觀察環境的同時,他已經脫光衣服,直接跳進按摩浴缸!
他開心的對著我大叫:「C’mon in!It’s nice & hot in here!」
我也知道在舊金山的十一月底跳進熱騰騰的按摩浴缸是多麼舒服的享受,但是我也知道在那滾燙的熱水裡,藏著一隻蓄勢待發而且是一發不可收拾的野獸!
今天不過第二次見面,而我並沒有感受到強大的慾火焚身非得騎上他不可。但是他帶我來這裡,是否表示他今晚以「SCORE!」為目的?
既然都已經走到這一步來,掉頭就跑,臨陣脫逃也不是,故做矜持也不是我的作風,穿著衣服泡三溫暖好像也很怪,到底是「to strip or not to strip?」我索性不要想太多,二話不說就脫的一絲不掛,撲通的一聲,我和他四眼相望,兩人哈哈大笑,因為我們光溜溜的坐在按摩浴缸裡!
也許是滾燙熱水的侵襲把情緒沖到最高點,也許是我們倆真的開始看對眼了,他很自動的往我身邊靠過來,就這樣情不自禁的在這熱水奔騰之中發生兩人的第一次「French kiss」!纏綿之際,我還偷偷把眼睛張開,我實在好奇他是否真的很投入,因為他今晚的成績不算好,只到達「First Base」,也許他覺得有點喪氣,因為計畫趕不上變化?!
還好,感覺他似乎還算認真,那一晚之後我們正式開始成為一對戀人!
我以為自己想當「Mrs. Tower」,結果新娘不是我!
以前唸大學的時候,我和幾個姐妹滔很喜歡玩一個遊戲。我們會把自己的名字和當時男友的姓氏組合起來,這樣我們就知道以後如果真的嫁給這個男人,冠上夫姓後,別人會如何稱呼我們。這是個很好玩的遊戲,我們常常亂點鴛鴦後,狂笑不已!有個女生叫「Sandy」,他的男友姓氏為「Beach」,所以她就成為「Mrs. Sandy Beach」!
另外一個很經典的,叫「May」的女生搭上男友的姓氏「Day」,她成為「Mrs. May Day」!
經過多次的實驗,我發現Mr. Banker的姓氏是所有交往過男友中我最喜歡,而且是聽起來最順耳響亮的!
他曾經跟我說過有關他的姓氏的一個小故事。據說當年祖父母遠從俄羅斯抵達美國的時候,因為不會說英文,移民官因為聽不懂而擅自將他們的姓氏改名,從此以後他們的姓氏成為和已經在2006年8月23日宣布破產的唱片行同名。
以前我們每次經過這家唱片行的時候,他都會指著招牌說:「Do you see my name on it?That’s mine too!」
我們在一起超過兩年的時間,雖然年齡相差十一歲,但是他常常向朋友炫耀:「Having a college girl as a girlfriend is great!She’s vibrant,energetic and full of surprises! 」
我以為自己想當「Mrs. Tower」,因為他事業成功,個性成熟,既不抽煙也不喝酒,熱愛運動,重視生活品質,也和我一樣喜歡閱讀、欣賞藝文表演,他應該就是我心目中的最佳白馬王子!
結果,當我們倆坐下來正視婚姻這件人生大事的時候,居然發現其實我們都有所謂的「Cold Feet」!我們都認為自己目前的狀態是人生的精華時期,不想放棄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當時我才剛從大學畢業不久,覺得人生的精彩才要開始,很期待自己去探索這個世界有多大,親身經歷地球上所有的新鮮事。在這時候要我和一個男人定下來,一起終老到死,我怕自己沒有毅力和他一起走過下半輩子。
我記得分手的時候,我以一貫的自信對他說:「I’m the best thing ever happened to you!It doesn’t get any better than this!」
我的這番話只是想為這段感情結尾,沒想到他聽完之後,居然還點點頭說:「Yes,you’re right!You’re the best thing ever happened to me!Who knows?Maybe in a few years we’ll realize that we’re meant to be together。We’ll get married when we’re old and alone!」
雖然沒有成為夫妻,我們一直維持連繫,不時也會見面。兩年前他終於在四十二歲完成他的終生大事。當他捎來他即將結婚的消息的時候,我不知道應該如何反應,因為實在是太突然了!
我一直單純的認為,我們的關係比好朋友還好,比愛人更相愛。我一直以為有一天等我們老了,終究會在一起。沒想到一堂熱瑜伽,讓他認識了現在的妻子。在一起不到三個月的時間,以閃電不及掩耳的速度步入禮堂。
在還沒有確定我是不是會孤零零的過下半輩子,他就先娶了別人。雖然有收到邀請函,可是我沒有勇氣去參加喜酒。除了我不想親身體驗新娘不是我的滋味之外,我擔心自己會一時興起,衝上去阻止他們說「I do」!
有時候,我會不禁想到:「如果當年我們結婚了,現在的我不知道會是什麼樣?搞不好是個少婦,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和小孩一起等一家之主下班!」
算了,這樣的生活似乎也太乏味,不太適合喜歡「趴趴走」、崇尚自由自在的我!「Mrs. Tower」的這個頭銜還是留給別人,因為我還是很享受多采多姿的生活!